本报讯(见习记者袁铭雨)6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3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甘肃日报、新甘肃、每日甘肃网及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6天,优良率达89.3%。全市地表水8个国家考核断面、4个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达100%;甘州区滨河水源地和城区备用水源地等8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我市减排氮氧化物3258吨、挥发性有机物26.8吨、化学需氧量1587吨、氨氮259吨,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保障了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替代需求。
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建立全市投资项目环评包抓责任清单和“一对一”服务机制、事前属地参与机制,全力以赴推进“三个清单”项目。持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复查复核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34项指标完成情况,支持甘州区创建“两山”基地、高台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深入落实“双碳”目标,积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