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按照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点评估验收工作安排部署,市医保局组成验收组,对6县区首批申报的21个市级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点开展实地评估验收。
验收组按照前期申报的县级、乡镇、村(社区)医保服务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等4种类型,先后赴甘州区和山丹县2个县级医保服务中心,6县区8个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和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甘州区人民医院、民乐县人民医院、山丹县人民医院等3个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评估验收工作。此次工作围绕业务经办是否依法合规、事项清单是否落实到位、医保宣传标识是否合规使用、服务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服务是否优质高效、医保网络是否实行“专网专机专用”,监督投诉渠道和“好差评”系统是否畅通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重点对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情况和医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进行查验。验收组还对医保参保缴费、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门诊慢特病申报等业务“帮办”“代办”服务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