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5日数字报
张掖日报
2024年03月15日
普及反洗钱知识 守护百姓“钱袋子”

预防洗钱活动,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近年来,新型洗钱手法层出不穷,洗钱犯罪无孔不入,为提升社会公众洗钱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张掖市分行特开设“普及反洗钱知识 守护百姓‘钱袋子’”宣传专栏,帮助社会公众了解反洗钱知识,增强反洗钱意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有偿收卡、银行卡,闲置资源变废为宝”你是否看到过此类“广告”?出租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账号,用银行卡帮忙刷刷流水,每天轻松赚取“好处费”,看似“躺赚”的好事,其实已经落入“跑分”洗钱犯罪的陷阱。 什么是“跑分”? 所谓“跑分”,是指不法分子自建平台,利用正常用户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等替别人转账、收账,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活动。 犯罪团伙通常会通过自建平台,把“跑分”包装成门槛低、来钱快的网络项目,通过平台直播、线上线下招募、论坛发帖等方式,招募人员参与“跑分”项目,从而诱导风险意识薄弱群体出借个人账户或收款码帮助转移非法资金。参与者通过平台获取任务,利用账户收付过渡资金,从而获取一定佣金。 以网络赌博平台为例 ①参赌人员登录网络赌博平台充值时,平台会将充值信息推送到“跑分”平台。 ②“码商”或“跑分平台会员”在“跑分”平台看到信息后,向“跑分”平台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领取“跑分”任务,并将自己或他人银行卡或收款二维码上传到“跑分”平台。 ③当抢单成功后,参赌人员的赌资会通过“码商”“会员”提供的银行卡或收款二维码进入N个个人账户。 ④通过“水房”人员或者“车手”团队的多次转账、取现后,最终流转至境外或网络赌博平台。 ⑤“黑钱”经过多次转移,完成若干次汇聚和分散,经过复杂的资金流转以逃避追踪。 “跑分”的危害 泄露个人信息。参与者在向“跑分”平台提供个人及账户信息时,相关信息易被不法分子收集,极易造成很多不良后果,如个人名誉受损、账户密码被盗、仿冒身份进行诈骗等。 5年内暂停业务并不得重新开立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或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重新开立账户。 涉嫌违法犯罪。参与者在提供收款码或个人账户转账的同时,账户极易被犯罪团伙利用,用于转移赌博、诈骗、毒品、地下钱庄等犯罪资金,不但个人名誉受损,破坏正常金融秩序,还极易涉嫌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等不同罪名。 温馨提示 广大网友应当提高警惕,切莫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或支付宝账号等提供给他人,切莫轻信赚快钱的广告宣传,切莫因贪小便宜铤而走险。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凡是“低风险高利润”的宣传,其背后极大可能隐藏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快钱”面前还是应当擦亮双眼,三思而后行。 在网络经济发达的时代,直播带货、直播打赏已经成为国内并不鲜见的一种商业行为,然而在“主播们在镜头前卖货表演、无数人在线下追捧打赏”行为的背后,却潜藏着不被人关注的洗钱、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 网络直播洗钱方式 直播打赏 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机制为犯罪团伙提供了便利。粉丝可以在平台上为主播送礼物,礼物可以折算成现金收入。犯罪团伙将赃款用于打赏,赃款便得以洗白。 虚假电商直播 在电商购物的付费通常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收款方通过做假账,美其名曰电商平台结算的进货款,照章纳税后,就变成了看似合法的正常经营所得。“犯罪资金 第三方支付账户 银行系统”的方式比过去传统的银行卡对银行卡转账的洗钱方式更为隐蔽。 打赏币中介 在明知打赏币系使用黑、灰资金购买的情况下,以低买高卖的方式非法牟利,助长了违法犯罪资金的清洗和转移行为,也严重侵害了行业健康发展。 典型案例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涉及庞大的用户数量和交易规模,这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因此近年来也屡次出现利用网络直播进行洗钱的案例。 案例一:2022年3月,江西警方发现一传媒公司接入了几百条宽带,经查该公司的主业竟是给主播刷礼物,1个月资金流水达上千万。经深入调查,该公司负责人张某从李某处购买的折扣直播币涉及境外黑灰产业。诈骗犯罪团伙搭建了一个“跑分”平台,表面上做直播平台币的买卖,实际上是帮助境外犯罪分子洗钱。 案例二:今年年初,上海警方在多地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捣毁一条寄生于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转移资金等新型洗钱犯罪产业链,涉案金额近亿元。诈骗犯罪嫌疑人为转移隐匿犯罪所得,结识了在某网络直播平台担任主播的李某等人,通过利用和主播的合作把黑钱变成“打赏金”再私下收回至自己的个人账户。而主播等人能通过对方打赏的礼物抬高直播人气和曝光率,帮助其赚取直播平台榜首奖励,并且从“打赏金”中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网络直播洗钱的危害 无论是假冒身份诈骗,还是营造虚假人设骗取流量,都是利用观众的情感需求谋求不正当利益。直播经济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播作为自媒体这片行业领域“新蓝海”的“佼佼者”更是风头正盛。但大量良莠不齐的从业人员也给直播行业带来不少乱象。有的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为了追逐经济利益,不惜违背道德和触犯法律,诱导大额打赏实施网络诈骗,甚至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掩饰犯罪所得,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行业秩序,必须依法予以规范。 温馨提示 在从事网络直播行业或观看网络直播时,尽量选择正规、合法的直播平台,不要轻信所谓的“免费升级”“低价礼物”“低价金币”等信息。 存款、理财、借贷都要选择合法的金融机构。如果大家接触了地下钱庄、非法网络支付、“跑分”平台这类非法机构,不仅可能会成为犯罪分子转移资金、洗黑钱的帮凶,自己的个人信息也极有可能被泄露利用。 不要以任何理由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收付款二维码等。出租或出借不仅可能会协助他人完成“洗钱”犯罪,也可能成为金融犯罪的“替罪羊”,自己在银行的诚信状况和信用记录都有可能受损。 不要用自己账户替他人提现。我们每个人的账户都会如实记录自己的金融行为,一定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犯罪分子“背锅”。 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联系方式,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支付账号及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不随意扫码,不点击不明链接,避免遭遇钓鱼链接被骗取钱财。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滋生了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虚拟货币及其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吗?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同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虚拟货币以其去中心化、匿名性、不易追踪等特性逐渐成为犯罪分子的“新宠” 虚拟货币成为洗钱和上游犯罪转移资金的新途径;虚拟货币诱发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活动;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增加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涉虚拟货币非法交易加大资金监测分析难度。 警惕洗钱陷阱 折扣代缴电费猫腻多 现实生活中,不法分子涉嫌利用代缴企业或居民电费等正常生产生活费用,掩饰、隐瞒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所得,洗钱手法不断翻新,洗钱方式专业性、隐蔽性更强。 代缴电费洗钱方式 ●不法分子通过高额佣金招募缴费代理商。 ●缴费代理商在互联网平台、微信群等以折扣力度吸引缴费人通过其代缴电费。 ●缴费代理商将收取的缴费人电费资金转入不法分子控制的归集账户,并将缴费人缴费信息发送给不法分子。 ●不法分子根据缴费代理商提供的缴费人缴费信息,使用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非法所得资金代替缴费人向异地电力公司缴费。 ●不法分子将从缴费代理商处获取的缴费资金由其控制的归集账户进一步转入其控制的下游账户,完成资金清洗。 温馨提示 通过第三方代缴、团购等非电力官方授权渠道折扣交费存在洗钱风险。任何个人、单位及平台私自进行低价代缴电费,致使涉案资金流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电费缴纳请认准官方渠道,同时切勿将用电户号、银行卡信息、支付二维码等提供给第三方,谨防洗钱陷阱! 认识地下钱庄 远离洗钱犯罪 什么是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一种游离于正常金融体系之外的特殊金融组织,它通过利用或者部分利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结算网络,非法从事买卖外汇、资金清算等金融活动。目前,地下钱庄已经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最主要渠道。 地下钱庄洗钱分类 一是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 二是非法买卖外汇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三是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通过设立空壳公司,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 地下钱庄的危害 1.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大量资金脱离监管无序流动,容易积聚和诱发金融风险,危害经济安全与稳定。 2.助长上游犯罪。为贪污、走私、贩毒、骗税、恐怖活动等上游犯罪提供服务和便利,导致巨额资金外流,大量黑灰资金被隐匿、转移。 3.资金损失风险。地下钱庄一旦卷款潜逃,“客户”将蒙受巨大财产损失;并且在当前高压打击态势下,通过地下钱庄流转资金面临较大的资金冻结风险。 4.法律责任风险。通过非法渠道汇兑资金,违反外汇管理规定,面临行政处罚风险,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地下钱庄处罚案例 1.袁某地下钱庄洗钱案 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东莞袁某等人控制的地下钱庄为走私团伙提供资金结算便利,在明知曾某玲、章某秋等从事走私犯罪的情况下,帮助其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并汇入曾某玲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与客户进行跨境对敲外币交易或资金结算,合计人民币1.73亿元,非法获利34.71万元。 2021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袁某的行为已构成洗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范某非法换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合计金额580.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范某被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也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规定的帮助恐怖活动罪或者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防范地下钱庄 1.不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证、银行卡、账户等信息。 2.不轻易听信“方便”“快捷”等虚假宣传,选择合法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 3.不出借个人外汇额度结购汇,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4.任何企业和个人,一旦与地下钱庄发生交易,将受到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及行政处罚。 5.社会公众发现地下钱庄线索,应充分履行公民义务,积极配合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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