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三个管理”要求,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刑事案件质量管理贯穿办案全过程,以管理提质量,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强化提前介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互通,及时了解刑事案件发生、立案情况,每周安排检察官与侦查人员交流案情,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共同分析案件证据、法律适用等,提出收集固定相关证据,补正证据瑕疵,完善证据体系的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提升侦查机关办案质量,有效促进建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工作,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做好准备、奠定基础。召开联席会议,研讨重点案件、新类型案件、定性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案件,统一办案认识;分析总结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成效,增强侦查监督与协作意识,构建“大控方”工作格局。
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坚持司法公正与办案效率并重,建立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全面分析近年来刑事案件情况,建立酒驾案件、轻伤害案件(简案)轮案组,其他普通犯罪轮案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组从办案时长、涉案人数、案件性质等方面,合理确定每位检察官办案数量。发挥“一站式”办案机制作用,规范适用速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把握办案期限,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加强捕后侦查引导和跟进,督促公安机关补强证据链。依法适用认罪认罚,落实律师制度,严格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司法公正,节约司法资源。
强化内部案件讨论。定期组织刑事检察官交流案件办理情况,会商案件办理难点,分析类案办理特点和审查重点,统一办案认识,加强案件定性、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把关。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智囊团优势,集体讨论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为承办检察官提供办案参考。建立刑事检察官列席检察委员会机制,多方面了解其他检察官案件办理情况和检委会讨论意见,拓展刑事检察官办案经验和办案思路。
加强案件“回头看”。定期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分享办案心得,集体审查办案程序,评价办案质效,总结好的做法,查找工作不足,为今后办案总结经验。确定专人每周巡查案卡填录情况,加强与案管部门对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对修正,确保案件数据填录规范准确。每季度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办案人员互查,查找办案不规范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倒逼办案人员增强办案规范意识,提高办案质量。(高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