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为防止矛盾升级,村委会紧急将双方分开,分别谈话劝调、安抚情绪,但双方激动的情绪如同余烬复燃,村委会虽竭力降温却未能彻底扑灭,最终调解未果,西坡村将该纠纷上报霍城镇综治中心。
多级联动:“四级七天”破僵局
为确保纠纷快速有效化解,镇综治中心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迅速梳理案件,收集掌握相关资料,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相关单位调处该纠纷,但当事人何某始终以土地转包给了第三方,等对方付款后才能支付为由,暂时无法兑付拖欠村民的地租款。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安抚村民情绪,承诺继续跟进,并向镇党委、政府上报该纠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调解专班,深入剖析案件难点与关键,制定调解方案,并组成专门力量兵分两路,一路与何某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条款规定,阐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路则积极联系第三方种植方,核实情况并督促解决款项问题。最终,经与村民代表再次协商,双方就支付时间和方式达成一致:何某承诺15天内支付剩余地租款并缴清所有灌溉水费,并签订了调解和解协议。
七日闭环:小纠纷见大治理
土地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发展。在这场纠纷中,霍城镇灵活运用“四级七天”调解法,明确土地权属及权责,从根源化解矛盾,避免后续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也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这场从“拍桌对峙”到“握手言和”的土地纠纷调解战,也是我市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的缩影。近年来,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作为深化主动创稳的关键举措,探索推行“四级七天”调解法,全力压实调解责任、优化调解流程、提升调解质效,推动矛盾纠纷分级调处、限时办结、高效化解,构建起了矛盾纠纷排查基层化、分级调处制度化、限时办结规范化、调处化解全员化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