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高彩虹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惠玲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宏睿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睿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海霞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赖煜娴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尹建兵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梦娇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永清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赖鹰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玉明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白登山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芝琴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岳小芸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安凤梅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力国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艳琼的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