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9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7批6件群众举报件(其中:一般件4件、重点件2件;甘州区4件,民乐县1件,高台县1件)。
收到群众举报件后,市保障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群众举报办理组迅速分析研判,确定案件类型和责任县区,第7批6件群众举报件已交办相关县区办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督办、核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