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们能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从该案中吸取经验教训并珍惜检察机关对你们作出的从轻相对不起诉决定。刑事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你们将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近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宣告不起诉后,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并建议对王某等人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年初,兰某(另案处理)联系王某等人,使用麻将牌以“推饼子”的方式进行赌博,王某、贾某在现场分别向他人累计提供现金2万元用于赌博,赌博过程中赵某替潘某(另案处理)多次进行押注。在赌博现场,兰某、王某等20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扣押赌具及赌资10余万元。经立案并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以兰某、王某等人涉嫌赌博罪将案件移送临泽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等三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对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刑事检察部门按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规定,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王某等三人的行为虽然作了刑事不起诉决定,但同时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遂向临泽县公安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王某等三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目前,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王某等三人作出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执行到位。
近年来,赌博犯罪多发、手段花样翻新,犯罪分子通过搭建各种赌博平台,吸引群众参与赌博,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导致受害者深陷泥潭。该案中,检察机关综合犯罪事实及犯罪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对违法行为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实现了对轻微犯罪处理的双向衔接。(临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