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高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月讲评”暨典型案例评议活动。
首先传达学习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双月讲评”工作的提示》,对第三检察部撰写的一篇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进行评议,围绕典型案例关键词提炼、基本案情阐述、司法救助过程、典型意义等内容,进行多维度、深层次的展示与评议。
“该案救助申请人之一系未成年人,线索也是未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后移送,案例中线索来源应当表述为本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发现后移送,做到前后表述一致,才能更好地突出未成年人这一重点。”
“我院和县妇联签署了《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法治保护合力的实施意见》,该案件的办理就是落实该意见的务实举措,很具有代表性,应该在社会救助方面加强对妇联救助工作的阐述。”
“案例中的遣词造句还需要进一步打磨修改完善,比如将‘帮扶’改为‘救助’更贴合司法救助案件的性质。再者该案例是司法救助案例,不是刑事案例,基本案情内容也还需要进一步修改……”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参会干警对案例进行全方位的“把脉会诊”,直击问题要害,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
高台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月讲评”活动,持续强化案例培育、总结和运用,以案例培育带动理念更新,以研讨交流促进能力提升,发挥典型案例对法律监督的重要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维护司法公正,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高检宣)